只有使用權的房子拆了怎么賠償
來源:上海拆遷律師網 作者:上海拆遷律師 時間:2020-05-14
根據《國有土地房屋征收補償條例》第二條 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國有土地上單位、個人的房屋,應當對被征收房屋所有權人(以下稱被征收人)給予公平補償。 房屋拆遷是由征收人對被征收人進行補償安置。被征收人是房屋的所有權人,只有使用權的第三方不直接與征收人有法律主體關系。 房屋拆遷會造成使用權滅失,造成一定的損失,這是使用權人版與房屋所有權人之間的民事行為,雙方可以協商解決,可以按原合同約定履行義務,合同中未明確表明的事宜通過協商解決爭議,協商不成的可以通過人民法院訴訟權解決。
二、房屋拆遷補償方式 貨幣補償是通過不同的法定依據由專業的評估機構對被拆遷房屋進行專業的估價,生成有據可循的多元組成的補償金額。以下介紹三種法定評估依據: 1、市場評估價是指被拆遷房屋的房地產市場價格,是由符合規定的專業估價機構,根據估價目的,遵循估價原則,按照估價程序,選用適宜的估價方法,并在綜合分析影響房地產價格因素的基礎上,對房地產在估價時點的客觀合理價格或價值進行估算和判定的活動。 2、商品房交易均價是指同區域同類型普通住宅商品房交易平均價格,由相關部門每季度定期匯總測定并公布。 3、重置價是指由估價機構采用估價時點的建筑材料和建筑技術,按估價時點的價格水平,判定出重新建造與估價對象具有同等功能效用的全新狀態的建筑物的正常價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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